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精神,为做好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介绍
绍兴文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出任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校长)。1996年绍兴师范专科学校与绍兴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建立绍兴文理学院。2005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绍兴。绍兴距今已有2500多年建城史,位于浙江省中北部、杭州湾南岸,江南水乡,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校拥有风则江(河东、河西区块)、南山、兰亭、上虞等4个校区。面向全国26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5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留学生)1000余人。拥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近500人、博士学位教师近500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3个,涵盖九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23个、省一流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3个。兰亭书法艺术学院是浙江省首家高校外国留学生书法教育基地和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书法创作基地,书法项目是教育部首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学校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省一流学科(B类)6个,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三科成绩均达到均标及以上。
3.品行端正,健康达到申请专业录取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申请人可在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两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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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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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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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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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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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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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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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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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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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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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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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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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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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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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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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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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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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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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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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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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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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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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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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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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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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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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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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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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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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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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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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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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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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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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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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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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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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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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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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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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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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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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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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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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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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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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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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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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视具体生源情况而定。
四、申请报名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2.申请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
(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台湾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含报名序号,须中学盖章);
(5)台湾地区体检表(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注:以上5项材料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校招生电子邮箱(zsb*usx.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1年台湾地区学测生申请材料-姓名”。我校收到邮件后会立即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电话咨询:86-575-88345555。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在汇总考生申请材料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实确认后电话通知考生,并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
2.面试形式和时间:学校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网络远端面试,具体日期以面试通知为准。其中报考书法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术科考试,具体日期、测试方式等另行通知。
六、录取
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学测”成绩和综合情况进行评定,择优录取。并将合格名单报送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向考生派发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八、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绍兴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九、其他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本简章由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86-575-88345555,86-575-88364492(FAX)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2000)。
学校网址:http://www.usx.edu.cn
招生网址:http://zs.usx.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