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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文理学院2022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2-03-04    点击次数:

     

    根据《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精神,为做好绍兴文理学院2022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介绍

    绍兴文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出任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校长)。1996年绍兴师范专科学校与绍兴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建立绍兴文理学院。2005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绍兴。绍兴距今已有2500多年建城史,位于浙江省中北部、杭州湾南岸,江南水乡,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校拥有风则江(河东、河西区块)、南山、兰亭、上虞等4个校区。面向全国26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留学生)近1500人。拥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561人、博士学位教师572人。

    学校拥有16硕士学位点,辐射全校90%本科专业。省一流学科(B类)6个,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现有本科专业63个,涵盖九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23个、省一流专业9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3个。兰亭书法艺术学院是浙江省首家高校外国留学生书法教育基地和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书法创作基地,教育部首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书法)传承基地。

    学校秉持“崇尚学术、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承“修德求真”的校训,遵循应用型高校办学的基本规律,坚持质量为重、人才为本、特色为上、协同为要的发展方针。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层次,努力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招收华侨港澳台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050101

    汉语言文学(师范)

    文理兼招

    四年

    050201

    英语(师范)

    文理兼招

    四年

    040107

    小学教育(师范)

    文理兼招

    四年

    040106

    学前教育(师范)

    文理兼招

    四年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文理兼招

    四年

    120201

    工商管理

    文理兼招

    四年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招

    四年

    120205

    国际商务

    文理兼招

    四年

    120203

    会计学

    文理兼招

    四年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文理兼招

    四年

    130405

    书法学(师范)

    艺术文理兼招

    四年

    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上报联招办审核公布为准。

    报考我校书法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术科考试,术科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时不得填报书法学(师范)专业。有意报考我校书法学(师范)专业考生,请于2022年4月1日—15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沟通术科考试相关事宜,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考试等情况

    考生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志愿填报。以上过程若需要咨询,请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62833628转7。

    四、录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规定进行录取。

    五、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六、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绍兴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七、其他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本简章由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86-575-88345555,86-575-88364492(FAX)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2000)。

    邮箱:zsb@usx.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usx.edu.cn

    招生网址:http://zs.usx.edu.cn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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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热线:0575-8834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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