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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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15    点击次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绍兴文理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4倍(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入围资格名单。目前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统计已完成,师范1类入围403人,综合素质测试最高分95分,最低分60.7分;师范2类入围120人,综合素质测试最高分93.7分,最低分64.7分。入围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段如下,以供志愿填报参考。

成绩

师范1类

师范2类

   

成绩

师范1类

师范2类

92及以上

8

1

75

11

3

91

9

4

74

10

5

90

14

4

73

8

0

89

16

2

72

5

3

88

16

7

71

3

2

87

25

4

70

4

3

86

30

6

69

4

2

85

32

7

68

1

0

84

18

8

67

1

1

83

27

13

66

2

1

82

32

11

65

1

0

81

31

4

64

1

1

80

37

7

63

0

-

79

15

10

62

2

-

78

12

4

61

0

-

77

14

5

60

1

-

76

13

2

合计

403

120

考生已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成绩查询”栏查询个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现按要求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7月15日至7月24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8345555;传真:0575-88364492。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715

关于我校三位一体的报考问答小贴士

1.三位一体志愿填报在哪个批次?如何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0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测试类别相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测试类别内的招生专业考生可以兼报,如师范1类合格考生,只要选考科目要求相符,可以同时填报师范1类中的多个师范专业,凡有不喜欢的专业,请不要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2.三位一体志愿填报还有哪些要求?

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填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文化成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3.三位一体的综合分计算办法和录取规则是怎么样的?

综合成绩折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先后排序。

 

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不理想,是否还有录取机会?

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综合测试面试成绩或学考成绩感觉不够理想的同学,若高考总分发挥理想,仍然有很大希望被录取。

 

5.三位一体的专业投档办法是怎么样的?

专业投档办法:实行分类录取。对同一测试类别内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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