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办学历史起源于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出任学堂监督(校长)。1996年绍兴师范专科学校与绍兴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建立绍兴文理学院,201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获批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本部(河东、河西、南山)、兰亭、上虞、宋六陵等校区,占地面积2493.71亩,设有16个二级学院,另有直属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拥有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53人,其中国家级人才26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9万余人,其中研究生2400余人。
学校设有61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一流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国家级一等奖2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1项。获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奖二等奖1项,第三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1项。近5年,学生累计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2000余项,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国赛金奖、特等奖6项,省赛金奖23项。拥有硕士学位点29个,省级一流学科6个,ESI全球前1%学科5个。近5年,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89项,其中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4项。拥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22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与27个国家(地区)的90余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与交流关系,拥有来华留学生招生与培养资格,在四大洲15个国家(地区)设立17个国(境)外“兰亭书法学堂”。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修德求真”校训,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学科龙头、校地共生、文化润校四大发展战略,正在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城市综合性大学。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6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招生计划为10名,将根据考生专业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名额。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普通类 |
四年 |
050201 |
英语(师范) |
普通类 |
四年 |
120201 |
工商管理 |
普通类 |
四年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普通类 |
四年 |
120203 |
会计学 |
普通类 |
四年 |
130405 |
书法学(师范) |
艺术类 |
四年 |
注:报考我校书法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术科考试,术科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时不得填报书法学(师范)专业。有意报考我校书法学(师范)专业考生,请于2026年4月1日—15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沟通术科考试相关事宜,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6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二)报名办法
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四、录取要求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普通文理科类专业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 2分(含)。
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标准为“2、2、1、A”,即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1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
若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中国语文科、数学科、英国语文科成绩确定录取顺序。
五、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六、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绍兴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七、其他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本简章由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6-575-88345555,86-575-88364492(FAX)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1077号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2000)。
咨询邮箱:zsb@usx.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usx.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usx.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