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我校为新增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发布日期: 2010-07-19 阅读次数:

  3月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浙江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我校和浙江科技学院为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建设工作,不断丰富和提升研究生教育经验,为我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后开展研究生教育打下良好基础,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从2010年开始在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工商管理三个一级学科试招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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