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和《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各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的6倍(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入围资格名单。目前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统计工作已完成,共有735名考生符合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条件,现按要求将拟入围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5-88345555,传真:0575-88364492,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成绩查询”栏查询个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三位一体各报考类别拟入围资格基本情况:
报考类别 |
包含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入围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理工1类 |
智能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土木类、工程管理 |
70 |
393 |
93.3 |
67.3 |
理工2类 |
纺织工程、轻化工程 |
35 |
160 |
95 |
66.3 |
理工3类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30 |
182 |
94 |
76.7 |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三位一体报考小贴士
1.入围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段表
成 绩 |
理工1类 入围人数 |
理工2类 入围人数 |
理工3类 入围人数 |
90分及以上 |
30 |
7 |
16 |
85-89 |
128 |
57 |
76 |
80-84 |
172 |
58 |
64 |
75-79 |
54 |
28 |
26 |
70-74 |
7 |
8 |
— |
69及以下 |
2 |
2 |
— |
合计 |
393 |
160 |
182 |
2.关于三位一体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3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报考类别相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报考类别内的招生专业考生可以兼报,如理工1类合格考生,可以同时填报理工1类中的多个专业,凡有不喜欢的专业,请不要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3.三位一体录取规则
(1)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上30分。
(2)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高考总分位次先后排序。
(4)专业投档办法:实行分类录取。对同一报考类别内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5)录取人数:若各报考类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
4.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理想,是否还有录取机会?
三位一体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包括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如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理想,但只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高考总分较好,仍然是有很大希望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