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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7    点击次数:

     

    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绍兴文理学院!

    感谢您对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我校202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查结果及后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方法

    《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查工作组,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进行评定,按各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全部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分数=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9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10%(小数点进位取整)。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折算方法: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计分,4A100分,3A1B90分,2A2B80分,1A3B70分,4B60分。

    二、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类别

    包含专业(类)

    招生

    计划

    资格审查

    最低分

    资格审查

    通过人数

    理工1

    智能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土木类、工程管理

    70

    81

    508

    理工2

    纺织工程、轻化工程

    35

    79

    229

    理工3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30

    79

    250

    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即日起可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

    缴费方法:登录个人报名系统“在线缴费”栏,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费,收费标准为140/人,完成报名。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32724:00。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考务费概不退还。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

    四、综合素质测试

    准考证打印及综合素质测试等具体事宜详见《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及学校后续发布的《 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公告》。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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