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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4    点击次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绍兴文理学院202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4倍(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入围资格名单。目前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统计工作已完成,共有526名考生符合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条件,现按要求将拟入围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5-88345555,传真:0575-88364492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成绩查询”栏查询个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三位一体各报考类别拟入围资格基本情况:

    报考类别

    包含专业(类)

    招生计划

    入围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师范1类

    小学教育(师范) 、学前教育(师范)、英语(师范)

    80

    323

    94

    74

    师范2类

    科学教育(师范)

    10

    34

    90

    65

    理工1类

    机械电子工程、土木类

    25

    89

    94

    63.3

    理工2类

    纺织工程、轻化工程

    20

    80

    90.3

    74.3

    .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4月14

    .

    .

    三位一体报考小贴士

    1.入围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段表

    成  绩

    师范1类

    入围人数

    师范2类

    入围人数

    理工1类

    入围人数

    理工2类

    入围人数

    93分及以上

    3

    2

    92

    7

    3

    91

    7

    3

    90

    11

    1

    4

    3

    89

    20

    1

    2

    88

    27

    2

    11

    4

    87

    36

    1

    3

    2

    86

    25

    2

    5

    4

    85

    27

    3

    6

    9

    84

    33

    5

    7

    4

    83

    31

    2

    10

    6

    82

    25

    4

    4

    10

    81

    19

    3

    6

    6

    80

    19

    1

    3

    9

    79

    11

    2

    4

    2

    78

    5

    3

    4

    77

    6

    2

    3

    5

    76

    1

    1

    3

    8

    75

    3

    1

    1

    74

    7

    2

    3

    73分及以下

    4

    4

    合计

    323

    34

    89

    80

    2.关于三位一体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1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报考类别相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报考类别内的招生专业考生可以兼报,如师范1类合格考生,只要选考科目要求相符,可以同时填报师范1类中的多个师范专业,凡有不喜欢的专业,请不要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3.三位一体录取规则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525分。

    2)综合成绩折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先后排序。

    4)专业投档办法:实行分类录取。对同一报考类别内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5)录取人数:若各报考类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

    4.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理想,是否还有录取机会?

    三位一体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包括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如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理想,但只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较好,仍然是有很大希望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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