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办理
1.相关材料:1)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4)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原件、复印件;5)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1)应征入伍新生本人持入伍通知书、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县级征兵办(人武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2)县级征兵办(人武部)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以公函形式将高校取通知书、身份证、应征入伍通知书等复印件,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寄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2000,联系电话:0575-88345555。3)学校审核后发文,并开具《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邮寄回当地县级征兵办(人武部)。4)县级征兵办(人武部)保存《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及保留入学资格文件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二)退伍后恢复学籍办理
1.相关材料:1)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当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3)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原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流程:1)办理时间——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即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2)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录取学院(专业)报到,并填写恢复学籍申请表。3)教务处审核,并办理复学手续。教务处联系电话:0575-8834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