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学校按考生本科阶段历年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招生简章。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最低平均学分绩点2.78,其中末位同分考生专业课程单科成绩最高分91分。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录取最低平均学分绩点2.22,其中末位同分考生专业课程单科成绩最高分91分。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1日。
公示期间,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5-88345555,传真:0575-88364492,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