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特别声明

发布日期: 2016-07-01 阅读次数:

我校为普通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国标码10349。在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际,为确保广大考生、家长的正当利益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特作如下声明:

一、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唯一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我校普通全日制招生从不委托任何招生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国家计划统招招生工作。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规定和政策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自主招生”、“合作办学”、“计划外招生”等项目,招生录取将严格执行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全部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除缴纳正常的学费、住宿费外,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请考生和家长注意,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进行招生诈骗的现象进行举报(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575-88342357)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二、我校对考生及家长从非正式渠道获取的信息、得到的承诺造成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三、提醒考生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联系电话、准考证、身份证等信息切勿轻易公开。  

四、我校将通过司法机关对进行欺诈活动、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机构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邮编:312000
招生热线:0575-88345555
传真:0575-88364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