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网上初审及缴费事宜

发布日期: 2015-03-26 阅读次数:
  我校将于3月26—27日通过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逐一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报名系统内报名审核状态栏显示“您的报名信息已经确认,请按时缴纳考务费”即代表符合我校三位一体报名条件,初审合格。初审结果也会通过系统发送电子邮件给考生注册时填写的电子信箱。
  初审时,凡要求上传的相关材料没有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不齐全或材料模糊不清者都均不予通过。
  初审通过后,考生即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各银行柜台缴纳考务费,截止到3月30日。缴费完成后将缴费凭证拍成照片上传报名系统。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账号:09000001033263004139036
  开户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缴费时请仔细核对上述信息,不能多填、少填或错填任何一个字。
  为便于学校审核,建议由考生本人银行账户汇款,若非考生本人账户汇款,务必在附言栏上填写考生姓名等主要信息。系统中上传的缴费凭证要求汇款人姓名、汇款人账号、考生姓名等主要信息清晰。
  考生若直接到绍兴银行柜台现金交费,4月11日上午现场确认时,还需要将缴费凭证原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其他银行转账的不用再交凭证原件。
  考生缴费后,学校一般在5天左右收到绍兴银行的收费回单,我校在收到绍兴银行回单后再进行网上审核。若考生缴费后一周左右仍未见审核通过,通常情况是缴费不成功,费用被银行自动退回,请考生到当地汇出银行查询,并重新缴费。重新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5日。
  缴费不成功的主要原因为以下二种情况,请考生注意:
  1.缴费时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填错。
  2.通过支付宝或手机银行缴费(不支持支付宝、手机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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